校教代会代表旁听校长办公会议试行办法
发布时间: 2012-03-15 浏览次数: 944

 

       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校务公开,加强校内民主管理制度建设,确保教代会及其代表对学校行政工作知情权、建议权和监督权,特制定校教代会代表旁听校长办公会议试行办法。

        第二条定于每月第一周的校长办公会议,由校工会和校长办公室组织安排校教代会代表旁听校长办公会议。

        第三条校教代会代表旁听主要形式为自愿申请旁听。 校工会在校园网公告自愿申请办法,自愿参加旁听的校教代会代表提前一周在OA平台上向校工会报名。经校长办公室审核批准,在OA平台上通知校教代会代表参加校长办公会议。

        第四条参加校长办公会议的校教代会代表应当按照会议通知,持本人的学校工作证,准时到会议地点报到并在指定席位就座。与会期间应当自觉遵守会议纪律,一般不参加会议内容的讨论,会后亦没有传达和宣讲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内容和过程的权利与义务。

        第五条每次会议旁听的校教代会代表不超过8名,由校长办公室把握控制。校教代会代表因其他重要工作不能参加旁听的,应及时向校长办公室请假。校长办公室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安排替补人员。若无代表申请参加旁听,校长办公会议正常召开。

        第六条本试行办法由校工会和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。本试行办法自校长办公会议通过之日起执行。

上海应用技术学院

一二年三月六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