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国务院和上海市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,我校清明节放假作如下安排:
4月2日(周一)——4月4日(周三)放假调休,共3天。3月31日(周六)、4月1日(周日)上班。
具体教学安排请根据教务处通知。
放假期间请各部门安排好值班,做好安全、保卫、稳定工作。
特此通知。
校长办公室
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