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18年部分国定假日放假及教学安排调整的通知
发布时间: 2017-12-29 浏览次数: 310

学校各部门:
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(国办发明电〔201712号),我校对2018年元旦、清明节、劳动节、端午节、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及教学安排调整通知如下。

一、元旦:11日放假。

二、清明节:45日至7日放假。44日(周三)上46日(周五)的课,48日(周日)上44日(周三)的课。

班车调整:44日按周五的班车时刻表执行(奉贤校区16:00出校门);48日按周一至周四的班车时刻表执行(奉贤校区16:45出校门)

三、劳动节:429日至51日放假。427日(周五)上430日(周一)的课,428日(周六)上427日(周五)的课。

班车调整:427日按周一至周四的班车时刻表执行(奉贤校区16:45出校门),428日按周五的班车时刻表执行(奉贤校区16:00出校门)。

四、端午节:618日放假。

五、中秋节:924日放假。

六、国庆节:101日至7日放假。929日(周六)上104日(周四)的课、930日(周日)上105日(周五)的课。

班车调整:929日按周一至周四的班车时刻表执行(奉贤校区16:45出校门),930日按周五的班车时刻表执行(奉贤校区16:00出校门)。


以上调整引起的课时缺失,由任课教师安排时间自行补足。

放假期间请各部门安排好值班,做好安全、保卫、稳定工作。



校长办公室 教务处 研究生部 后勤保障处


20171214日